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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精神医学

    发布日期:2022-06-22    浏览次数:

    精神医学 (理)

    学制:五年

    培养目标:旨在培养能系统掌握基础医学、临床医学、精神医学的基础理论、基本知识与技能,具备初步临床能力、终身学习能力和良好职业素养及综合素质,能够在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从事临床工作,并在精神病学与精神卫生领域拥有特长的应用型医学人才。能胜任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学科研部门从事临床医学,尤其是精神医学领域工作,进行临床预防、诊治、医学教育、科学研究及心理咨询、心理治疗工作。

    培养要求:本专业要求学生掌握基础医学、临床医学、临床心理学、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的基本理论知识,能运用所学理论知识防治临床常见疾病、精神疾病及常见心理、行为问题;掌握现代化建设条件下疾病的防治原则及处理方法;掌握文献检索、资料查询、计算机应用及统计分析的基本方法,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;熟悉国家卫生工作方针、政策和法规;掌握一门外语,可阅读本专业的外文书刊。

    主要课程:系统解剖学、组织学与胚胎学、生理学、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、医学微生物学、人体寄生虫学、医学免疫学、病理学、病理生理学、药理学、机能实验学、诊断学、内科学、外科学、精神病学基础、临床精神病学、司法精神病学、儿童少年精神病学、临床心理学、心身医学、社区精神病学、精神医学专业认识课、神经病学、妇产科学、儿科学、传染病学、医学统计学、流行病学、卫生学等。

    授予学位: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,授予医学学士

    就业去向:到各级综合医院、精神病专科医院、社区医院、脑科医院、心理咨询中心及精神卫生保健机构从事临床医学、精神病学及神经病学防治、心理保健、心理咨询工作,或在医学院校、科研单位从事教学与科研工作。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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