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共事业管理 (文)
学制:四年
培养目标:培养具备管理学、医学、信息技术、法学的基本理论、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,能够在基层卫生行政部门、卫生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等从事信息管理、法律服务、其他行政管理与服务的高素质复合型、应用型人才。
主要课程:专业基础课、专业课、思想政治理论课、人文素养课、公共基础课、自然科学课。毕业生主要学习公共事业管理领域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理论,接受科学思维、科学实践等方面的专业训练。毕业生应拥有良好的知识基础,具备进行公共事业管理理论分析、数据处理、计算机技术应用的基本技能,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。
学位授予: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,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
就业去向: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从事卫生管理工作,如行政管理各部门、质量控制管理部门、卫生信息统计部门、公共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和继续医学教育与培训部门等。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、卫生监督机构、医疗机构、预防保健机构、基层司法机关、法律服务机构和医药类企业等机构从事卫生行政管理、卫生监督、医疗法律事务处理等方面的工作。